【中国质量报】“三书同达”为企业信用修复提速 湖南长沙县持续深化“执法与服务并重”理念
□ 吴迪 胡欢欢 李林 “这份建议书不仅讲了怎么改,还讲了如何避免再犯错,让我们对重塑信用更有信心。”近日,在湖南省长沙县春华镇,一位刚接受处罚的经营者在收到来自长沙县市场监管局春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送来的行政合规建议书时感慨地说。这一幕,正是长沙县市场监管局推行“三书同达”机制、优化信用修复服务的生动缩影。 “三书同达”﹢全链条服务 信用修复有温度 今年以来,长沙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信用修复服务年”及湖南省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部署,创新推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同步送达机制,为企业提供从处罚到修复、从纠错到预防的全链条服务,助力经营主体纾困解难、焕发活力。 传统监管模式下,企业受罚后常因不熟悉修复流程而陷入失信困局。如今,长沙县市场监管局通过“三书同达”打破困局——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建议书,明确信用修复条件、路径,推动企业从“被动受罚”转向“主动整改”。该机制已帮助多家企业快速修复信用、重回正轨。“行政合规建议书就像‘诊疗方案’,既治‘已病’更防‘未病’。”长沙县某食品企业负责人表示。 简化流程﹢数字赋能 修复效率再提速 今年5月1日起,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启用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可一键提交修复材料,无需重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同时,进一步简化材料、压缩时限。 “我们将时限大幅压缩,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修复从15个工作日分别缩短至7个工作日和9个工作日,最高提速超50%;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缩短至4个工作日,最快2个工作日办结。”长沙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材料进一步简化,仅需提交信用修复申请书、承诺书及身份证明,其他材料由工作人员通过系统内部核查确认。此外,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对信用修复进行分类管理,对轻微失信行为公示满3个月后自动停止公示;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明确最短公示期为1年,其他行政处罚最短公示期为6个月,符合修复条件可申请信用修复。 闭环管理﹢精准宣导 助企发展添动能 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将信用修复融入日常监管,通过“上门走访﹢集中培训﹢定期回访”跟踪整改成效,并分行业定制合规指南。依托新媒体矩阵和基层监管网络,发布《长沙县市场监管局信用修复指南(2025年版)》,向小微企业精准推送政策,累计开展专题宣讲17场,覆盖企业超千家。同时,积极探索信用修复结果跨领域互认机制,推动“信用﹢监管”协同,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 今年以来,长沙县市场监管局管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6181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122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3户,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50户。 “信用修复不是终点,而是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长沙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信用修复服务年”为契机,持续深化“执法与服务并重”理念,以更精准的举措、更高效的流程,助力企业轻装上阵、行稳致远,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