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效办成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6-025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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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6-04-1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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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效办成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市监注〔2026〕16号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消防救援局:
现将《湖南省高效办成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湖南省消防救援局
2026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高效办成开办超市、便利店
“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 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湘政办函〔2026〕10号)精神,推动实现超市、便利店“一件事”改革落实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事项
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是将从事超市与便利店业务的经营者申请食品经营(小经营)许可证核发、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城市户外招牌设施备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事项,按照“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同踏勘、一站办结”模式集成办理证照。
二、工作目标
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通过业务梳理、流程再造、材料精简、压缩时间、告知承诺、系统整合等举措,提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一体化集成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度、获得感,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三、主要内容
(一)服务事项。对经营主体利用已有建筑物设施申请新开办超市、便利店的,可根据经营需要,同步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小经营)、城市户外招牌设施备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一件事”集成办理、多证联发服务。
(二)服务方式。
1.线上“一站式”办理。依托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加强与省“一网通办”系统、湘易办超级移动端对接,统一业务办理入口,强化联办部门数据共享,实现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线上全程电子化办理,最大限度优化变更流程、压缩办理时间。
2.线下“一窗式”办理。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设立“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或服务专窗,按照“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后台流转、并联审批、一次出件”的模式,优化整合线下政务服务窗口办理流程,企业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即可完成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业务办理,免予“多头”提交材料。
(三)服务要求。
1.一单告知。制作《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办事指南》(见附件1),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其开办超市、便利店涉及的审批事项、设定依据、申请材料、申请方式、办理流程等。
2.一表申请。按照“能合尽合,能减尽减”原则,智能化整合相关业务申请表单,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表格整合为一张《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申请书》(见附件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一件事”综合受理专窗提出申请。
3.一套材料。所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套材料清单(见附件2),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共性材料免于重复提交,有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4.一同踏勘。所涉及的审批项目,由“一件事”服务专窗牵头组织各审批部门实行联合踏勘,做到多个事项一次勘察,整改意见一次告知,整改情况一次复审。对通过告知承诺获证的首次证后重点核查,由各地依据职能分工可与许可前现场核查事项合并进行。
5.一站办结。“一件事”服务专窗分类汇总审批所需材料,通过湖南省“一网通办”系统数据流转或材料直接送达方式实现一表申请、多端联审。各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办理进度、办件结果实时共享、全程留痕,形成全流程管理闭环。审批结果由服务专窗统一发放给申请人。
四、重点任务
(一)灵活办事范围。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业务,自主选择“一件事”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系统根据事项数量自动生成对应材料清单,供申请人办理。
(二)优化办理服务。建立健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根据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业务流程图,加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城管、疾控等部门间业务协同,实行开办超市、便利店服务事项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和“部门联动、一次办结”,减少申请人必须参与的环节。
(三)推进平台建设。升级改造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
系统,新增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服务功能,并纳入省“一网通办”系统、湘易办 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构建跨部门数据共享通道,实现前端电子表单填报、后台数据流转和办理进度实时查询。各业务部门根据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建设要求,及时对本部门业务审批系统进行适应性升级改造,支撑联办事项跨部门业务协同,实现联办数据实时推送、接收和流转办理结果实时反馈。
(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实名验证信息共享应用。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前提下,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或食品小经营许可证、城市户外招牌设施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服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全面共享实名验证信息,相关人员在办理变更登记业务前需进行实名验证,各部门对已经实名验证人员不再重复采集验证,确保身份信息认证实行“一次认证、全程复用”。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事中事后分类监管办法,提高对超市、便利店经营主体的全覆盖监管效能。对信用水平低、风险水平高的经营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性。实行告知承诺的,明确对经营主体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核查的方式、内容、期限和处置要求,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推送至相应核查人员。对于通过虚假承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办理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零售行业的信用监管,形成衔接事前信用核查和信用承诺、事中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和分级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的“互联网+监管+信用”的综合监管闭环。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是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重要内容,是我省重点特色事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本地区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登记、许可、监管环节的全链条管理闭环。同时,要配合做好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系统数据对接、数据共享、系统改造等工作,为改革持续深化提供数字保障。
(二)加强宣传培训,主动引导办理。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的新政策、新举措,提高公众知晓度,让更多创业者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充分享受改革红利。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一件事”改革相关业务培训,领会改革精神,熟知业务流程,确保改革工作有效承接。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线上提供智能客服,线下设置导办、帮办、服务专区,提供办事指导,主动引导从业者“一件事”集成办理。
(三)加强督查考核,推动改革落地。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部署要求,对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涉及具体事项的业务流程、系统支撑等环节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效。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工作专班将采取实地调研、明察暗访、专题督导等方式,对各单位改革落实情况进行检验测评,确保改革任务高标准高质量落地。
附件:1.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办事指南
2.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3.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申请书
4.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业务办理流程图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03020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