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效办成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6-025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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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6-04-1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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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效办成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市监注〔202616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消防救援局:

现将《湖南省效办成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湖南省消防救援局

2026414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高效办成开办超市、便利店

“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湘政办函〔202610号)精神,推动实现超市、便利店“一件事”改革落实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事项

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是将从事超市与便利店业务的经营者申请食品经营(小经营)许可证核发、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城市户外招牌设施备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事项,按照“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同踏勘、一站办结”模式集成办理证照。

二、工作目标

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通过业务梳理、流程再造、材料精简、压缩时间、告知承诺、系统整合等举措,提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一体化集成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度、获得感,进一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三、主要内容

(一)服务事项。经营主体利用已有建筑物设施申请新开办超市、便利店的,可根据经营需要,同步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小经营)、城市户外招牌设施备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一件事”集成办理、多证联发服务。

(二)服务方式。

1.线上“一站式”办理。依托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系统,加强与省“一网通办”系统、湘易办超级移动端对接,统一业务办理入口,强化联办部门数据共享,实现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线上全程电子化办理,最大限度优化变更流程、压缩办理时间。

2.线下“一窗式”办理。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设立“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或服务专窗,按照“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后台流转、并联审批、一次出件”的模式,优化整合线下政务服务窗口办理流程,企业提交一套申请材料,即可完成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业务办理,免予“多头”提交材料。

(三)服务要求。

1.一单告知。制作《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办事指南》(见附件1),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其开办超市、便利店涉及的审批事项、设定依据、申请材料、申请方式、办理流程等。

2.一表申请。按照“能合尽合,能减尽减”原则,智能化整合相关业务申请表单,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表格整合为一张《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申请书》(见附件3),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一件事”综合受理专窗提出申请。

3.一套材料。所有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套材料清单(见附件2),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共性材料免于重复提交,有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4.一同踏勘。所涉及的审批项目,由“一件事”服务专窗牵头组织各审批部门实行联合踏勘,做到多个事项一次勘察,整改意见一次告知,整改情况一次复审。对通过告知承诺获证的首次证后重点核查,由各地依据职能分工可与许可前现场核查事项合并进行。

5.一站办结。“一件事”服务专窗分类汇总审批所需材料,通过湖南省“一网通办系统数据流转或材料直接送达方式实现一表申请、多端联审。各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办理进度、办件结果实时共享、全程留痕,形成全流程管理闭环。审批结果由服务专窗统一发放给申请人。

四、重点任务

(一)灵活办事范围。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业务自主选择一件事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系统根据事项数量自动生成对应材料清单供申请人办理。

(二)优化办理服务。建立健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根据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业务流程图加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城管、疾控等部门间业务协同实行开办超市、便利店服务事项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部门联动、一次办结”,减少申请人必须参与的环节。

(三)推进平台建设。升级改造湖南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

系统,新增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服务功能,并纳入省“一网通办”系统、湘易办 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构建跨部门数据共享通道,实现前端电子表单填报、后台数据流转和办理进度实时查询。各业务部门根据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建设要求,及时对本部门业务审批系统进行适应性升级改造,支撑联办事项跨部门业务协同,实现联办数据实时推送、接收和流转办理结果实时反馈。

(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实名验证信息共享应用。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前提下,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作为企业在网上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或食品小经营许可证、城市户外招牌设施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服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全面共享实名验证信息,相关人员在办理变更登记业务前需进行实名验证,各部门对已经实名验证人员不再重复采集验证,确保身份信息认证实行“一次认证、全程复用”。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事中事后分类监管办法,提高对超市、便利店经营主体的全覆盖监管效能。对信用水平低、风险水平高的经营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性。实行告知承诺的,明确对经营主体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核查的方式、内容、期限和处置要求,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推送至相应核查人员。对于通过虚假承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办理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零售行业的信用监管,形成衔接事前信用核查和信用承诺、事中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和分级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和信用修复的互联网+监管+信用的综合监管闭环。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是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重要内容,是我省重点特色事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业活力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本地区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登记、许可、监管环节的全链条管理闭环。同时,要配合做好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系统数据对接、数据共享、系统改造等工作,为改革持续深化提供数字保障。

(二)加强宣传培训,主动引导办理。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的新政策、新举措,提高公众知晓度,让更多创业者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充分享受改革红利。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一件事”改革相关业务培训,领会改革精神,熟知业务流程,确保改革工作有效承接。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线上提供智能客服,线下设置导办、帮办、服务专区,提供办事指导,主动引导从业者“一件事”集成办理。

(三)加强督查考核,推动改革落地。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部署要求,对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涉及具体事项的业务流程、系统支撑等环节加大协作配合力度,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效。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工作专班将采取实地调研、明暗访、专题督导等方式,对各单位改革落实情况进行检验测评,确保改革任务高标准高质量落地。

附件:1.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办事指南

2.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3.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申请书

          4.开办超市、便利店“一件事”业务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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