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建房经营安全性问题整治的政策措施》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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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2023-05-11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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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建房经营安全性问题整治的政策措施》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对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批示精神,及时有效消除自建房经营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和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要求,我局牵头起草了《自建房经营安全性问题整治的政策措施

二、法律依据

措施根据《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建设合法合规性、结构安全性和消防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制定。

三、起草过程

根据省政府自建房安全整治领导小组有关指示精神, 省市场监管局在深入省内县市区排查调研基础上,借鉴兄弟省份做法,结合我省自建房整治实际,研究起草了《整治措施》。省政府办公厅组织住建、自然资源、消防、市场监管等四性牵头部门多次召开会议讨论后修改完善,吸收了全省自建房整治工作座谈会中基层提出的建议,并征求了21个省直相关部门意见,截至目前,共收到4个部门9条意见,拟全部采纳。(其余部门反馈该文件已在他们前两轮意见基础上参考修改,均无意见)

四、主要内容

《整治措施》按照省政府自建房分类整治指导意见提出的以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为主线,把紧建设合法合规性、经营安全性关口的总体思路,提出自建房经营安全性问题整治的总体要求、整治原则和组织保障要求,并从自建房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建设合法合规性及无证无照经营处置、经营业态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禁止性限制性规定的、自建房容纳人数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管理要求的等六个方面提出分类整治措施。一是坚持于法有据,确保《整治措施》提出的各类整治措施遵循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二是坚持权责明晰,分级分类对多种存在经营安全性问题及隐患的情形予以规范,尽量避免各级各部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推诿扯皮。三是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在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依法依规维护将自建房用作经常场所的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四是坚持总分一致,自建房分类整治指导意见为基本遵循,及时根据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建设合法合规性整治措施等文件作出修改进行调整,找准《整治措施》1+4”文件体系中的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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