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91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1-07000560
  • 发布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1-06-08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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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91号提案的答复


湘市监办〔202181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291号提案的答复

向绍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上市肉品严格监管的建议》(第0291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主动协调征求省农业农村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加强肉品监管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公安部门认真履职,严把肉品质量关,严防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进一步提高我省肉品安全水平,努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时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部署开展了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网剑”行动(20202022)、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20202022)、“年关守护(2021)”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均以肉及肉制品作为重点监管品种、经营肉制品的集中交易市场、专业冷冻冷藏库房为重点场所,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指导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肉制品质量安全。

二是突出源头管控。按照监管全覆盖要求,2020年对全省肉及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全年出动检查人员6292人次,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1004家次,监督抽检肉制品生产企业219户,抽检产品460批次,不合格9批次,全省发现问题企业317家,下达责令通知书348份,责令整改295家,责令停产停业17户,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普遍建立肉制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清单、食品安全风险清单、防控措施清单和监管责任清单。截至2021515日,国家、省、市、县四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畜禽肉及副产品抽样检验957批次,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0.10%

三是强化进口冷链肉品监管。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我局遵循“管用、好用、愿用”原则,投入1000余万元,建立和完善以“湘冷链”为平台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加强对进口冷链肉品的追溯管理、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严格进口冷链肉品从口岸到境内生产、流通、销售全程防控,督促指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四个不得”:一是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二是没有核酸检测合格报告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三是没有消毒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四是没有追溯信息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截61日,全省累计流入流出进口冷链食品60555吨,14个市州共有8559家企业在“湘冷链”平台完成注册登记,累计发放溯源码485961张。

二、有关情况说明

为了确保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规范开展,农业部先后出台了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规定,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和《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分别明确规定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场)。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的通知》(2020年第10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928号)、我局印发的《湖南省2019年生猪产品及猪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湘市监食〔2019219号)和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印发的《关于入湘生猪及生猪产品实施指定通道管理的通告》(湘农联〔202097号)都外来肉品的监管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吃上“放心肉”方面相关部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我省肉品安全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严格屠宰监管。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出台的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屠宰检疫“五不得”规定和《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强对生猪屠宰企业日常督促检查,严格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进行屠宰加工。严格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肉品品质安全主体责任,对不合格的生猪和生猪产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的依法进行处罚。

(二)强化部门联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省食安办牵头,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公安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等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违法屠宰行为排查整治、打击私屠滥宰等专项行动,对涉嫌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毒死动物,加工制售病死、毒死肉制品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坚持依法查处到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养殖、屠宰、加工、流通等全链条各环节检查力度,协同作战、齐抓共管、深挖严查,竭力防止出现短板效应。对影响较大、涉及面较广的案件,持续跟踪最新进展,及时掌握动态,结合部门职责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部署,堵塞监管漏洞。

(三)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采取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肉制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等方式,主动宣传肉制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消费者健康饮食、科学饮食的宣传教育,重点加强对食用来源不明肉类潜在食品安全风险的科普宣传,引导消费者采购和食用检验检疫合格的肉类及肉类制品。

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 系 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处   管竹芳

联系电话:0731-85693721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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