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9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537798
  • 发布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0-04-29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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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96号建议的答复

蒋政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校建设工作,我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在全国起步较早,于2016年联合省教育厅启动了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并制定了《湖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湘知发〔201679号),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重点开展了四项工作:一是评选和推荐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在省级层面,先后评选出三批共61所省级试点校和10所首批省级示范校,并推荐6所学校先后获批全国试点校,1所获批首批全国示范校,我省试点示范学校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对获批的各级试点示范学校,我局从省知识产权战略专项中给予经费支持,共计投入经费近400万元。二是组建知识产权教育专家团队。我局委托专业机构聘请来自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教育的专家教授和一线名师,组建了一支10余人的知识产权教育专家队伍,指导各级试点学校建立知识产权教育体系、开设知识产权课程、为广大师生普及知识产权专业知识。每年专家团队赴省内各级试点学校开展专题辅导和知识讲座近20场,参加培训的师生上万人。三是开展专业师资培训。为提升师资水平,我局自2015年起每年组织1次全省性的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师资培训,先后培训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骨干教师600余人次,培训课程包括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基础知识、业务实务等,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受到参训教师的一致好评。目前全省形成了一支近200人的专兼职知识产权教育师资队伍。四是积极组织参加实践活动。2016年起,我局每年组织100多项试点示范校青少年发明作品参加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国际国内发明展等实践体验活动,积极展示学校教育成果,先后获得金奖50余项,银奖100余项,铜奖180余项,并在湖南日报、红网等省内主流媒体积极宣传推广试点示范校工作经验。

关于您在提案中提到的统筹城乡发展、合理确定示范校;整合相关资金,发挥专项效益;加大专业扶持,播撒创新种子的有益建议,我们一直在工作中努力去解决完善。

1.在城乡统筹方面,我们在制定试点示范校专家评审方案时,始终坚持区域平衡,城乡统筹原则。在我们评选出的三批61所试点学校中,每批试点学校全省14个市州均有学校入围,县级及以下学校数量达32所,其中农村学校8所,但是因试点总体数量有限,覆盖面和影响力还不是很够。

2.在资金整合方面,我局在全省知识产权战略专项中,每年拿出一定资金支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开展。在学校评定为试点学校的当年给予5万引导资金,两年试点期满评定为示范学校后再给予5万扶持资金。我们在工作方案中还积极鼓励市州开展试点示范并给予配套资金,形成合力,目前长沙等市州同步开展了市级试点示范,并给予了一定的资金支持,共同推进试点示范工作开展。

3.在加大专业扶持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录制了一批精品课程,供试点示范学校学习使用;我省也在师资培训中将全省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入口提供给学校师资日常自学使用。每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校园科技节等活动期间,各试点示范学校均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知识产权宣传氛围。

虽然我省在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也还存在教育体系不够健全,教师队伍专业性还有待加强,缺乏有效的课程和教材等问题,需要我们会同教育部门一起努力解决完善。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省教育厅持续推进试点校、示范校建设工作,通过试点促推广、示范促深化,整体推进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加大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宣传,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加强试点校示范校教师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基本规范,加强知识产权教育与学科教学、科技创新、德育活动等有机融合,不断提高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效益与质量;引导与鼓励各地以试点、示范学校为龙头,以城乡联盟、校际结对等方式,共建共享优质资源,对农村学校加大帮扶力度,构建本地区中小学校知识产权教育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全省试点示范学校的评选,也请您推荐符合条件的学校参加申报。

感谢您对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处

联系电话:0731-85693358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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