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66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04912
- 发布机构: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2020-01-13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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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66号建议的答复
禹正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省老年保健品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17年以来我局所做的主要工作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委的联合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自2017年3月起,我局与省食安办在全省部署开展食品安全“护老”行动,通过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搭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社会共治平台,疏堵结合、打建并举,重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亮剑除瘤”,食品保健食品安全总体形势保持基本平稳,没有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群体性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一)全国率先部署,省内高位推进。早在2017年3月,省委省政府在全国就率先提出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护老行动”,重点内容就是部署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工作,净化市场行为,维护老百姓特别是老年人群体食品安全与合法消费权益。2017和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连续两年印发《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都对食品安全“护老行动”进行了部署。省食安委全体会议两年来将食品安全“护老行动”纳入市州和县区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把任务压实到各级责任部门、责任领导以及责任人,实行分类考核。当前,食品安全“护老行动”省、市、县上下一体,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的工作责任体系已基本形成,整治机制不断完善。 (二)部门各司其职,突出联合行动。原省食品药品局印发了《省局食品安全“护老行动”责任分工实施方案》。整合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稽查、许可、抽检监测、法制、新闻宣传等各方力量,落实专项整治人、财、物等保障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建立会商会议、信息通报、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整治合力。省工信厅出台《湖南省经信委食品安全“护老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省经信委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三)开展“清网行动”,排查网络隐患。省食安办、原省食药监局联合省公安厅、检察院、高院、通信管理局2017年以来持续开展“清网行动”和网络市场监管网剑专项行动,并分别与阿里巴巴、腾讯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加强信息共享,携手打击互联网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全省检查第三方平台478家次,实地检查入网经营者18266家(其中食品销售6258家,餐饮服务12008家),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654家,取缔无证经营58家,约谈第三方平台48家次。美团、饿了么分别排查1020户和987户无证经营商户下线,入网商户信息公示率提高到90%。采取“神秘买家”方式,对主要网购平台和重点食品,开展网络食品交易专项抽检。 (四)突出风险管控,核查市场主体。全省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中,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9家、责令整改7家,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2313家、责令改正户数1316家,检查普通食品生产企业8959家,发现问题企业549家、问题产品425批次、问题989条,责令整改280家,责令停产307家,召回产品413批次,立案查处案件58起。检查食品流通企业192124家,发现问题企业567家、问题产品257批次、问题768条,责令整改551家,责令停产40家,召回产品15批次,立案查处案件237起。通过严格办案,截至目前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查办了护老案件1364件,已办结案件1073件,移送公安机关46件,累计货值金额21920.9819万元。 (五)加强风险监测,抽检非法添加。印发《湖南省食品及保健食品专项抽检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开展了保健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共完成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747批次,不合格18批次,不合格率2.41%;对不合格产品已完成核查处置。针对抽检情况组织网络经营环节对缓解体力疲劳类/提高免疫力类、营养素补充剂、辅助降血糖类保健食品以及声称具有这三类功能的普通食品进行排查,重点打击非法添加行为。 (六)加强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制定《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护老行动”宣传暨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工作方案》。2018年10月17日,联合省老龄办在长沙市黄兴广场举行了主题为“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的省食品安全“护老行动”宣传暨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全省2000多个市县区和基层站所同步开展了宣传活动。各市州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增加老年人保健知识和“防欺诈,防陷阱”等自我保护能力。全省“五进”主题宣传活动469起,召开新闻发布会68次,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248次,制作、张贴海报/标语36800块/条,制作专题展板海报39124块,发放宣传册、宣传资料257339份,举办专题讲座277次。2018年3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全省“12331”投诉举报工作暨食品安全“护老”行动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8起食品安全护老行动典型案例。在“湖南食事药闻”和“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发布科普信息395期,日均访问量达11万人次。 (七)强化措施,重点突破。我省一直将会议营销保健食品列入护老行动专项整治的主要对象,重点监管,各个击破。湘潭市采取建立专门台账,明确了市、县(区)两级政府及相关执法部门、乡镇(街道)及基层执法部门三级职责分工,出台了会议营销保健食品不准以发放鸡蛋、面条等礼品的方式引诱老年人参加会议营销活动;不准由参会者现身说法宣传商品功效等“十个不准”,实时监控会议营销场所等措施,重拳整治非法会议营销取得非常好的效果,全市会议营销点从原来的161户减少至76户,其中所辖湘潭县、韶山市做到了全域无会议营销场所。 (八)保持高压态势,办案成效显著。各市州都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制定本地区的整治实施方案,成立整治领导小组,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全省公安系统全省共侦办刑事案件935起,刑事拘留1148人(其中诈骗86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242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237起;生产销售假药201起;假冒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169起)。 (九)2019年1月开展保健市场百日整治行动。今年1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向曙光立即召集相关处室负责人会议进行部署。为迅速推进“百日行动”工作,在省直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仅用两个工作日,完成了《湖南省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会签、印发工作,是全国第一个印发“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省份。1月11日,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直十四个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各厅、局就本系统参与“百日行动”工作分别进行了部署,省市场监管局局长向曙光对各地各部门联合开展“百日行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继续巩固全省食品安全“护老行动”工作成果,全力推进“百日行动”深入开展,1月18日印发《湖南省整治保健食品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市监办字﹝2019﹞11号),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部署安排1700批次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对重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现场督查。相关部门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严禁在养老机构内开展重点整治范围内相应产品的推销等活动;严格审查企业向各养老机构以春节慰问、爱心捐助等名义捐赠捐助的各类保健产品的相关资质,严防违规企业或产品借机宣传。 加强对保健品广告监管:一是加强广告监测。我省广告日常监测系统涵盖我省167家主要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14个市州城区户外广告,31家网站、10个APP平台、20个公众号。近年来共处理各类涉嫌违法广告线索5万余条次,处理投诉、举报近千起。二是积极开展专项行动。着力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户外广告导向内容整治、互联网广告整治等专项工作,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广告纳入重点监测和整治对象。三是强化执法办案。对虚假违法广告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仅2018年,全省共立案查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案件1045件,罚没入库2370.83万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一方面加强对经营者的宣教和培训,强化其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知法、懂法、守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另一方面加大法律法规宣教,普及法律知识,及时向社会发布监抽检结果,教育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增强群众自我维权、自我保护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广告审查责任。强化电视广播报刊和自媒体等平台的广告审查责任,督促广告发布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广告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自觉履行管理职责。增强广告发布者的诚信守法意识。 (三)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处。继续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同时,曝光典型案例,震慑不法经营者,扩大整治工作的社会影响。 (四)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地段、重点时间节点、重点违法行为、重点人群组织定期检查,突出加强对会销行为监管,保持整治高压态势。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保健市场整治工作的调研,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共治长效工作机制。 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 联系电话:0731-85693169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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