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召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1-07-22 17:24 信息来源:食安江苏


“今年,全市大型食品生产企业、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农村集体聚餐、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学校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这7大类主体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率要求达到95%以上;养老机构的食堂、特大型餐饮单位、冷冻饮品生产企业(含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规模以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特殊医学配方食品企业、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蜂产品生产企业这9个企业类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新增推广覆盖率不低于50%……”。


这是从7月19日召开的镇江市2021年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示范性工作目标培训推进会上传出的讯息。当日,镇江市市场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镇江监管分局、各市(区)食安办、相关保险经纪公司、食品行业相关单位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镇江银保监分局领导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示范工作,对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如何服务好民生,服务地方经济和参与社会治理作了相关要求。


江泰保险经纪镇江分公司负责人代表镇江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服务综合体,就2020年镇江市食品安全责任险开展情况做了简要汇报,对2021年镇江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工作和如何充分发挥责任保险,事故预防、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围绕坚持“四个统一”和“四个突出”进行了介绍。


据悉,四个统一是: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服务规范;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宣传口径。四个突出是:突出公益属性;突出风险预防;突出专业专注;突出纠纷化解。概括起来就是,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共管共治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镇江市食安办办公室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文指出,省、市党委、政府将推进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纳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作为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的重要建设内容。江苏省推行的食责险相关工作,已经明确要求保持在全国率先、领先。


从实践来看,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意义重大,它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预防和化解食品安全事件、民事责任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救助水平,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提高食品、食品相关企业产品质量,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起社会共治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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