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消费者“避坑”提供保护——解析湖南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示范文本推广意义

发布时间:2025-08-12 09:39 信息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家庭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合同不规范、权责不明引发的消费纠纷屡见不鲜。合同里的陷阱,如同隐匿在暗处的礁石,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与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制定的《湖南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正式投入使用,为消费者在家装消费中提供保护。

家装付款结算乱象丛生

家装付款环节,纠纷频发。长沙市春和景园的张先生,因信任高中同学罗某,仅凭一张报价15万元的工程造价表便草率签约。90平方米的房子,进场施工时一次性支付9万元,然而,线槽铺设刚完工,罗某便要求结清尾款,遭拒后竟以停工要挟。张先生这才发现,合同并未约定工程节点与验收标准,所谓“按进度结算”根本就没界定“进度”具体内容,完全成了一笔糊涂账。

无独有偶。长沙市天心区的赵小姐吐槽,合同中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下5%工程款,认为尾款至少应留10%,否则后期服务阶段对家装公司难以形成制约。

低价套餐增项暗藏玄机

为争夺市场资源,部分家装商家常以低价博取眼球,后期因合同“增项”层出不穷而引发争议的现象频频出现。

“128平方米的房子,仅需 19万元。一颗螺丝钉您都不用费心,材料都是知名品牌。”去年5月,长沙市天心区的李女士被某装饰公司“一站式全包,拎包入住”的低价套餐吸引,当场签约。然而,项目开工第一天,拆除及垃圾清运费就需额外支付1.3万元,合同预算中未含此两项。后续的装修,更让李女士傻了眼,材料虽为品牌,却很低端,选购高端产品要加钱,赠送电器“三级能效”,升级要加钱,安装另收费,等到最终结算时,总价飙升至30万元。

据业内人士介绍,部分家装企业自行拟定的合同条款用词含糊,带有倾向性,甚至暗含不公平格式条款,因信息不对称及行业专业性壁垒,消费者易被误导,导致权益受损。

工期延误赔偿标准悬殊

工期延误及赔偿问题,也是装修合同纠纷的高发区。去年3月下旬,家住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的唐先生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合同,约定75天工期,6月初竣工。半年过去,装修仍未完工。唐先生主张100元/天赔偿,装修公司却以合同未明确约定为由,仅愿支付30元/天。最终,唐先生只能接受象征性赔偿。

据湖南省室内装饰行业消费者投诉站统计,因合同履行引发的投诉举报占比达45%,最高曾达60%。投诉主要集中在关键条款模糊、装修增减项不明确、合同预算与实际结算差别过大、工期延误处理存分歧、赠送项目有猫腻等方面。

“此次印发的合同示范文本为合同订立双方提供了‘菜单式’参考,有利于减少不公平格式条款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装饰装修企业应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可参照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促进合同规范,减少合同纠纷。”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会长李金龙表示。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在全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强化家装行业合同规范,让消费者在家装消费中更加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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