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公布4起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违法案例
10月21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4起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安全违法案例。 2026年以来,郴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紧盯销售环节质量风险,重拳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执法抽检中,台铃、绿源、大阳、爱玛等品牌多款电动自行车被检出不合格,主要存在整车质量超标、蓄电池防篡改不达标、互认协同充电、标识警示、脚踏骑行能力等不符合国标要求。其中一户经营者一年内重复实施同类违法行为;部分商家存在未建立购销台账、索证索票不到位等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对上述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违法行为,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查处,共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6台,合计罚款18819元,同步责令整改并予以警告。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台账登记等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禁销售无CCC认证、不合格及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消费者购车时应仔细核验CCC认证、合格证、购车发票,发现违法线索可拨打12315、12345举报。(供稿:郴州市市场监管局)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03020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