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发布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
10月20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发布关于规范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全面压实经营主体价格责任,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秩序,维护停车经营者与广大车主合法权益。 告诫书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分类管理。经营者要严格区分停车场性质,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不得擅自提价、变相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定价应遵循公平诚信原则,严禁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在计费规则方面,人工值守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无人值守时段、自动计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20:00至次日8:00免费。同时明确各类停车场免费停放时限,除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楼外,市场调节价公共停车场30分钟内免费,住宅小区最长可1小时免费;政府指导价停车场一般60分钟内免费,车站、公交枢纽站30分钟内免费。 文件重申各类车辆减免政策,对执行公务的军警、消防、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依规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鼓励市场化停车场对新能源车给予停车优惠。所有停车场须落实明码标价,在入口、缴费处等醒目位置完整公示收费标准、计费时段、政策依据及举报电话,未按规定公示不得收费。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停车经营主体立即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违规收费问题,并强化停车收费监督检查,对超标准收费、不落实减免政策、标价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广大群众如遇违规收费,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投诉举报。(供稿:郴州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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