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发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竞争行为提醒告诫函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竞争行为提醒告诫函,对全市各类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告诫函明确,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价格自律,坚持依法诚信经营、公平有序竞争,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在价格规范方面,经营者须全面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齐全、内容真实、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及时调整,严禁在标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费用。针对月饼、高端烟酒茶、蟹卡蟹券等节日热销商品,严禁虚构原价、虚假降价、模糊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告诫函作出专项要求:宾馆酒店、景区景点等涉旅经营主体,须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落实优惠减免,杜绝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交通运输、出租车及网约车平台,要规范收费公示,严禁不执行政府定价、价外加价、强行搭售联票等违法违规行为;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等网络经营者,须加强线上价格管控,严禁强制降价、先提价后打折、以“超低价”引流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行为。 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即日起开展自查自纠。对拒不整改、顶风违法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12315、12345热线监督举报价格违法行为。(供稿:郴州市市场监管局 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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