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3-09-20 17:11 信息来源: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市场监管科技和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以及涉及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有关对外合作协定、协议、议定书的签署和执行工作。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731-8569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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