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局

发布时间:2023-09-20 17:19 信息来源:

拟订反垄断的具体制度措施,根据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垄断案件。负责组织指导全省烟草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反垄断执法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联系电话:0731-8569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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