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运用处

发布时间:2019-09-20 17:13 信息来源:

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相关前置服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负责与市县及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联络和业务指导。

    (联系电话:0731-85693350)

相关附件:
关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