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处

发布时间:2019-09-20 17:13 信息来源:

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起草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推动落实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及保护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负责原产地地理标志专用权的保护。承担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相关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纠纷调处和维权援助。

    (联系电话:0731-8569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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